董事長簡介
董事長廖瓊枝女士
廖瓊枝女士專擅哭調,有「臺灣第一苦旦」、「東方最美的詠嘆調」等美譽,平時奔波於各地研習班傳授歌仔戲技藝,教學之餘亦從事編導工作,更自創教學教材,其藝術成就及文化使命,實為臺灣歌仔戲國寶級藝師。
民國24年底生於基隆,2歲半失去雙親而由外婆養育,12歲加入子弟社團「進音社」學歌仔戲,13歲時外婆去世而成為孤女,因貧窮遂進「萬富賣藥團」糊口,14歲進著名劇團「金山樂社」綁戲,開啟歌仔戲表演之路,師承喬財寶、狗仔桑、阿龜仔先。17歲出班後曾至「來埔仔賣藥團」,19歲進「金鶴劇團」擔任主角,後又曾至「富春社」、「美都劇團」演出,21歲進入「龍霄鳳劇團」,師承陳秀鳳,開啟歌仔戲苦旦之路。23歲因內臺沒落遂加入外臺班「瑞光劇團」,同時亦參與中華電臺「汪思明廣播劇團」,25歲改至民生電臺「金龍歌仔戲團」與知名藝人黑貓雲(許亞芬之母)搭檔演出,充分發揮唱唸功力。民國50年26歲代表「瑞光劇團」以《三娘教子》王春娥乙角獲第十屆「地方戲劇比賽最佳青衣獎」。民國51年27歲受邀演出臺視第一檔歌仔戲《白蛇傳》,為第一位在電視螢光幕上出現的旦角,28歲隨「牡丹桂劇團」至星馬演出一年而打響知名度,返國後曾加入「新琴聲」、「民聲」等劇團。33歲與陳剩合夥成立「新保聲歌劇團」,於大臺北地區頗受歡迎,後因小明明「新復興歌仔戲團」邀約至中視演出而逐漸退出經營權,電視錄影空檔時亦搭「新臺北劇團」。民國63年因中視停演遂赴美工作,回國後曾搭「梅英劇團」,42歲隨「東亞歌劇團」至菲律賓演出半年,返臺後逐漸退出舞臺生活。
民國69年許常惠教授邀請參加第二屆「民間樂人音樂會」,掀起學界本土音樂研究,開啟廖瓊枝女士歌仔戲推廣與薪傳工作,民國77年榮獲第四屆教育部「民族藝術薪傳獎」,同年亦集結坊間學生成立「薪傳歌仔戲劇團」(民國93年11月正式宣佈交棒予學生掌理)。民國82年應總統府第七次介壽館音樂會邀請演出,榮獲李登輝總統褒揚,民國83年擔任國立復興劇校(現為臺灣戲曲專科學校)歌仔戲科教師,同年亦榮獲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戲劇推動獎項」、「休士頓市榮譽公民」等名譽,民國87年榮獲第二屆教育部「重要民族藝術藝師」、第二屆國藝會「國家文藝獎戲劇類獎項」、第六屆青商會「全球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」、臺灣文化學院「榮譽臺灣文化博士學位」等名譽。民國88年捐贈「國家文藝獎」獎金並集結有志之士成立「財團法人廖瓊枝歌仔戲文教基金會」,以保存、推廣、培養並提昇歌仔戲表演藝術為宗旨,同年亦受聘擔任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歌仔戲科主任,民國89年獲教育部「優秀公務人員獎」,及第二十屆紐約市文化局、林肯藝術中心與美華藝術協會「亞洲最傑出藝人金獎─終身藝術成就獎」榮耀,民國93年獲選為《2004臺灣名人錄》(中央通訊社出版)二千餘位政府與各界代表性傑出人士之一,民國94年獲臺北縣政府文化局頒發「文化藝術人才貢獻獎」。